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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销售货物也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,如何享受暂免增值税的优惠?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8-07-27 浏览量:78141
我公司现在既有销售货物也有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,需要汇总算销售额来判断是否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吗?
依据《******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******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):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的销售额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纳税9万元),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纳税9万元)的,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,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。